主旨: 更補正本公司民國111年第二季、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關係人交易
附註資訊
股票代號:6813
公司名稱:富動科
發言時間:2023-11-07 15:50:5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公司名稱: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主管機關要求,更補正民國111年第二季及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關係人
交易附註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11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第27頁)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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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母公司(註)
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
旺捷智能感知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
註:自民國一一○年八月一日起非為關係人。
(2)111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第27頁)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1年1月至6月 110年1月至6月
--------------- --------------
母公司 $ - 5
實質關係人 - 6,435
$ - 6,440
合併公司銷售予上述公司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為月結30~60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1.6.30 110.12.31 110.6.30
---------- ---------- -------- --------- --------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 - 6,259
其他流動資產 母公司 - - 888
$ - - 7,147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減損損失。
(3)112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第27頁)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2年1月至6月 111年1月至6月
--------------- --------------
實質關係人 $ 6,203 -
合併公司銷售予上述公司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為月結30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2.6.30 111.12.31 111.6.30
---------- ---------- -------- --------- --------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1,850 4,480 -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減損損失。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11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第27頁)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母公司(註1)
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1)
旺捷智能感知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1)
亞仕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2)
註1:自民國一一○年八月一日起非為關係人。
註2:亞仕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三月起擔任本公司之董事,始列入關係
人。
(2)111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第27頁)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1年1月至6月 110年1月至6月
--------------- --------------
母公司 $ - 5
實質關係人 1,600 6,435
$ 1,600 6,440
合併公司銷售予上述公司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為月結30~60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1.6.30 110.12.31 110.6.30
---------- ---------- -------- --------- --------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695 - 6,259
其他流動資產 母公司 - - 888
$ 695 - 7,147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減損損失。
(3)112年第二季財報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第27頁)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2年1月至6月 111年1月至6月
--------------- --------------
實質關係人 $ 6,203 1,600
合併公司銷售予上述公司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為月結30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2.6.30 111.12.31 111.6.30
---------- ---------- -------- --------- --------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1,850 4,480 695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減損損失。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並更補正民國111年第二季及112年第二季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頁次。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