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增資案
股票代號:8432
發言時間:2023-11-02 17:05:4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不超過17,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70,000,000元
(4)本公司依原持股比例認購,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若有原股東或
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本公司得以特定人身分認購之,總認購股數及
金額以17,000,000股及170,000,000元為限。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現金增資股款
繳納期間辦理,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70,00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價格之參考依據: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創益
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及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
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4.0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上限至17,589,293股
(2)金額:上限至210,251,700元
(3)持股比例:上限至54.71%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上限至35.72%
(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上限至38.14%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833,235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深耕診所藥局通路多年,近年更專注自費
疫苗及預防保健推廣。雙方公司產品無重疊性,此次合作將擴張
通路及疾病領域類別。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11/02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11/02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必佳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800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之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4.07元,與交易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差距達
20%以上。惟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該案經同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承認,並於
同年8月15日經台北市政府核准減資彌補虧損之變更登記,就減資
變更登記後之實收資本額所計算得出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9.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