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兆聯實業 本公司台中廠辦增建改善工程,因逾期未申報營建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費,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
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規定,處以行政罰鍰。
日期:2023-10-20
股票代號:6944
發言時間:2023-10-19 17:37: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發生緣由:
基於整體營運需求,本公司購置台中廠辦;惟因前手擅自增建
造成部分區域與建物登記資料不符,本公司為台中廠辦
使用全面合規,故施以相關補辦建造執照。
本案因前手擅自增建部分前經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12年9月19日認定屬於擅自建造爰依建築法處以行政罰鍰,
本公司同日已辦理重大訊息公告、行政罰鍰並於同年9月22日
完成全數繳納。另前手增建無申報空氣污染防制,導致違反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第5、6條規定,經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17日
依同法第74條規定處以行政罰鍰10萬元,並依環境教育法,
裁處2小時環境講習課程。
3.處理過程:將依規定繳交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0,000元罰款。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來函於規定之期限內繳納全數罰鍰,並依規完訓講習課程;
針對台中廠辦增建工程,本公司將續辦建造執照許可及施工事宜,
及依法定流程完成各項申報及勘驗程序並取具使用執照後,
致力改善並使台中廠辦之使用全面合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