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麒 代子公司力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讓
Blossom Increase Limited事宜
日期:2018-12-11
股票代號:5512
發言時間:2018-12-11 17:21:14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107/12/1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受讓力麒建設股份公司持有之BLOSSOM INCREASE LIMITED股權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之母公司,原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組織重組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專業分工與資源整合,提升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係內部組織調整,故對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按力麒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164,777,842元,按每股10元
換取力鶴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力麒公司共換取力鶴公司普通股16,477,784股,
若有不足換取一股者,由力鶴公司以現金支付之。
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力麒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訂定
之。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8年1月13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分割基準日起,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
權利義務,均由力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一、分割之方式
1.力麒公司以「長期投資-BLOSSOM INCREASE LIMITED」全部股權分割讓與力鶴公司
,由力鶴公司發行新股 16,477,784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 10 元之股份予力
麒公司。
2.力麒公司經由分割後,其額定及實收資本額均維持不變。
3.分割後,「BLOSSOM」成為力鶴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力鶴公司仍為力麒公司
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其性質係屬組織重組,分割營業之價值係參酌「BLOSSOM」民
國107年11月20日之帳面價值,惟實際金額以分割基準日前一日之帳載金額為準。
二、被分割公司讓與之營業範圍、營業價值、資產、負債
1.力麒公司讓與之營業範圍、營業價值
(1)營業範圍:百分之百持有之「長期投資- BLOSSOM」全部股權暨與該長期投資相關
之資產、負債、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已享有而未屆滿或尚未抵減之租稅獎勵、執照、
許可及相關法律關係、事實關係暨地位。
(2)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及相關股東權益調整科目:以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共計
164,777,842 元。
2.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係參酌力麒公司民國107年11月20日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
為準,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前一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3.就前揭所定之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負債金額倘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雙方
董事會調整之,如因此需調整營業價值,既存公司發行股數之比例者,亦同。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