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
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股票代號:2547
發言時間:2023-07-14 17:43:3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晶鼎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綜合持股7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363,50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043,9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9,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53,3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43,9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晶鼎公司授信案展延,由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2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3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晶鼎公司清償貸款後,方可解除本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晶鼎公司清償貸款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727,0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004,26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50.3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8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對晶鼎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金額5,053,300仟元於扣除因授信案展
延之重複計算後,實際為晶鼎公司背書保證金額仍為4,043,9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