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福建和誠鞋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
股票代號:9802
發言時間:2023-07-13 17:28: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香港加和企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香港加和企業有限公司係投資福建和誠鞋業有限公司100%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11,31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18,14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18,14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772,8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93,456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0%,按季收取。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一年為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18,1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8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