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邦金 富邦金控代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告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
大陸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擬處罰公司
人民幣600,000元整、有關人員人民幣45,000元整。
日期:2018-12-10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18-12-10 17:03: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7/12/10
2.發生緣由: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核與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不符。
3.處理過程: 無。
4.預計可能損失:公司或被處罰人民幣600,000元整、有關人員或被處罰
人民幣45,000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 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已檢視相關情況並強化管控機制,貫徹依法合規經營理念。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及被處罰當事人將進行陳述和申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