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547
發言時間:2023-06-29 18:40:0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明儀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可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201,724,213權,占表決總權數98.92%,
反對權數:141,031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047,559權,
無效權數:0權,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