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5905
發言時間:2023-06-28 16:54:1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嘉村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熹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曉光
董事上宇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宜芳
獨立董事詹定宇
獨立董事鄭舜仁
獨立董事方怡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贊成權數:140,380,823;反對權數:347,504;
無效權數:0;棄權/未投票權數:979,613;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1,707,94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鍾嘉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琴森小區335號
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大橋鎮聯合村杭州灣跨海大橋北接線南湖服務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國道休息服務區等相關經營業務。
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國際經濟、科技、環保信息服務、國道休息
服務區等相關經營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因其財務、業務之運作完全獨立。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