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1735
發言時間:2023-06-27 17:22:4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裕典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施志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裕典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施志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揚州寶億製鞋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揚州市經濟開發區裕元路1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鞋類及模具製造、銷售;鞋類原物料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