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或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517
發言時間:2023-06-21 17:25:4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林育新
董 事 林宜賢
獨立董事 陳貴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160,072,906權,占出席表決權數99.13%;反對權數111,639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1,281,930權,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