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友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赴大陸投資
大同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暫名)
日期:2018-12-06
股票代號:8341
發言時間:2018-12-06 14:41:3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2/6至民國107/12/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對重要子公司Full Giant Resources Limited
增資美金25,000仟元,再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大同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暫名)。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25,000仟元(約新台幣774,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大同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暫名)。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新設立)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25,0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醫療與工業廢棄物(含危險廢棄物)處理、焚燒處理、物化處理、固化處理及填埋處理、
危險貨物運輸、危險廢物運輸、醫療廢物運輸、普通貨運、環保科技開發、
承擔環境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環保設備批發、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處置之業務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新設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新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新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不適用(新設立)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轉投資之大陸事業。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係增資,故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係增資,故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係增資,故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被投資公司設立進度交付款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係增資故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於山西省大同市建置一綜合廢棄物處理中心,積極經營當地市場。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此情形。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3,755,316仟元(美金122,65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36.8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15.65%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6.48%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965,420仟元(美金31,622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6.5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9.7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7.6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度認列損失:新台幣6,368仟元
105年度認列利益:新台幣77,624仟元
104年度認列利益:新台幣59,287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須完成環評、立項等前期審批,若未通過審批,則暫停或終止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