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之標準
股票代號:2440
發言時間:2023-06-17 14:47: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1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紅翔金屬導體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間接百分之百持有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1,25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7,2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因營運週轉需求,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45,8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公告為更正111年8月11日之公告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1,250(更正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