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元大金 更正107年11月28日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
董事會決議向元大金控取得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日期:2018-12-04
股票代號:2885
發言時間:2018-12-04 18:23:4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7/11/28~107/11/28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400,000,000股(含私募股份186,666,666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 約21.8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724,252,81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元大證券為元大金控持有
100%股權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配合集團組織重組及經營管理之需要。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以匯款方式一次付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以雙方簽訂之
「股份買賣合約」約定事項為凖。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按元大金控投資元大證金本(107)年9月30日帳載金額,
並參考聯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俊昌會計師出具之合理
性意見書,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交董事會決議通過
後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6.0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次交易後,元大證券持有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數400,000,000股(含私募股份186,666,666股)
持有成本新台幣 8,724,252,813元,
持股比例100%,無權利受限。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 53.59%
占股東權益比例: 198.8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 38,653,067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集團組織重組及經營管理之需要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11月28 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11月2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之元大證金普通股股票400,000,000股,
其中含私募股份186,666,666股,有關取得私募有價證券
應公告事項,請詳取得私募有價證券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