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獨立董事韓靜實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3527
發言時間:2023-06-13 13:45:4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韓靜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