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2328
發言時間:2023-06-09 17:43: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自然人董事:李光曜
自然人董事:黃英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12年06月09日股東常會之
出席表決總權數為293,676,488權,贊成245,029,626權,占表決總權數89.61%,贊成權
數超過法定權數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自然人董事:李光曜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寶山路777號研發樓5樓5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車用零配件研發、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