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6624
發言時間:2023-06-09 15:40:0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何家慶
董事:張湘棋
董事:廖仁瑞
董事:嬌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卓光明
獨立董事:朱從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
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表決權數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