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股票代號:5016
發言時間:2023-06-08 15:39: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廷芳 (董事)
李金南 (董事)
洪信圭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
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可表決權數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