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
條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8150
發言時間:2023-05-30 13:55:3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矽品精密工業(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張寶心
(2)獨立董事 詹惠芬
(3)獨立董事 楊宏澤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矽品精密工業(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張寶心
矽品精密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2)獨立董事 詹惠芬
台灣光罩(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3)獨立董事 楊宏澤
中租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行使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解除
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