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2947
發言時間:2023-05-24 17:11: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職稱/姓名
董事/曾善
董事/洪國展
董事/誠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獨立董事/王毓香
獨立董事/邱國雄
獨立董事/盧冠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職稱/姓名/競業內容
董事/曾善/興振宇科技(股)公司董事、振惠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董事/洪國展/成萌(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呈萌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興振宇科技
(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誠鼎創業投資(股)公司/笙科電子(股)公司董事、晶采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
漢穎科技(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王毓香/麥格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麥格資本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大有家族
辦公室(股)公司董事長、寶元數控(股)公司獨立董事、青松健康(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邱國雄/智安(商標)事務所負責人
獨立董事/盧冠諭/行知學思有限公司負責人暨執行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14,078,794,反對權數:73,173,無效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62,709,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214,676)。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