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取得不動產
股票代號:2882
發言時間:2023-05-22 17:26: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案件一、台中市西屯區何厝段314-95地號土地
案件二、台中市西屯區上石碑段283-24地號部分持分(404/1600)、民安段85、94-1、
111-1地號土地
案件三、台中市西屯區廣明段714-1、714-2、715-1、716、848、849地號、
西屯段1508-1地號、上石碑段5-1、5-2、5-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2/5/22~112/5/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案件一、土地面積:75平方公尺,約22.69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9,764,000元整
案件二、土地面積:707.485平方公尺,約214.01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6,847,555元整
案件三、土地面積:1,104.3平方公尺,約334.05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3,748,316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案件一、中華民國
案件二、1位自然人
案件三、寬頻房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案件一、
一次付清:新台幣49,764,000元整
案件二、
1.第一期款:新台幣29,054,266元整
2.第二期款:新台幣38,739,023元整
3.第三期款:新台幣29,054,266元整
案件三、
1.第一期款:新台幣49,124,495元整
2.第二期款:新台幣65,499,326元整
3.第三期款:新台幣49,124,495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與估價報告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案件一、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52,867,700元
案件二、大有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99,047,574元
案件三、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64,642,097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案件一、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青塘
案件二、大有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林俊翰
案件三、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案件一、(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案件二、(105)高市估字第000107號
案件三、(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事宜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1條,本公司於109年07月27日
台中市西屯區何厝段314-95地號土地之取得(案件一),於109年10月30日
台中市西屯區上石碑段283-24地號(部分持分)、民安段85、94-1、111-1地號土地之取得
(案件二),於109年12月18日台中市西屯區廣明段714-1、714-2、715-1、716、
848、849地號、西屯段1508-1地號、上石碑段5-1、5-2、5-3地號土地之取得(案件三),
雖三案之金額均未達3億元,因屬於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開發計畫之不動產,故一併公告三案之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