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投資基金(powerfund)股數未全部收回
股票代號:4721
發言時間:2023-05-11 17:4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公司名稱: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1.10.31購買基金(Powerfund)907,733股,
總金額USD1,500,000元,惟於107.5.15處分該基金557,400股,
總金額USD1,508,488元,已收回全部原始投資金額,
孳息之350,333股仍繼續持有。
根據該基金發出之對帳單,截至112.1.31止,
上述350,333股總計價值USD1,409,306元。
2.根據該基金112.04.20來函表示,因其兩大外匯交易商
City Credit Capital (Labuan) Limited (簡稱”CCCL”)與
City Credit Capital (UK) Limited (簡稱”CCCUK”)未能匯回該基金
提交資金提取(Capital Withdraw)的指示,
Powerfund基金已經委任具公信力的國際清算公司RSM Corporate Advisory
(Hong Kong) Limited與R&H Restructuring (Cayman) Ltd.
為共同自發性清算人(Joint Voluntary Liquidators, 簡稱”JPLs”),
進行正式自發性清算程序(Voluntary Liquidation)。
3.如該基金文件中投資策略部分所示,Powerfund外匯交易部位需佔比75%以上
(實際外匯交易部位佔比約82%),其餘基金投資部位為非流動性資產部位
(Illiquid Assets)。
非流動性資產部位在清算程序進行的過程中,
這些資產部位也會由清算公司接管並進行部位結算,
但因其流動性的特性,其交易價值無法充分反映當時其內含價值(Intrinsic Value),
因此在清算過程中或可能造成資產價值的減損,繼而造成基金淨值的減損。
6.因應措施:1.雖然本公司於107.5.15已將原始投資金額USD1,500,000全部收回,
惟仍持有孳息之Powerfund USD1,409,306元,截至112年第一季期末,
其價值約當新台幣43,068仟元。
2.本公司評估上述基金公允價值之可靠性及受限制情況、市場活絡程度
及交易存有重大不確定性等,已將該事件之影響納入112年第一季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評估,
並認列新台幣43,068仟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3.本公司已於112.4.24向法定清算人RSM Corporate Advisory (Hong Kong) Limited
完成「債權證明」登記,主張本公司之本金與其衍生之應計利息收入權益,
並將持續關注該基金之後續發展,以保障公司之最大利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訊息,本公司均依相關規定公告及發布重大訊息,
若有其他應公告事項,請投資人依本公司公告之資訊及財務報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