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特光電 本公司已獲債權銀行同意債權債務協商事宜
日期:2018-11-27
股票代號:3051
發言時間:2018-11-27 16:06: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27
2.債權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十八家銀行
3.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4月27日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
作業要點」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經濟部委請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
導基金會完成評估診斷作業,並於107年7月27日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
務協商會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在兼顧維繫公司正常營運、確保銀
行債權、以及支持政府產業政策,在多數銀行認同下,本公司債權債務協商會
議決議已於107年11月27日獲得全體債權金融機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協商會議結論執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