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奈米醫材 代子公司應用奈米醫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決議購買取得他公司股權 並取得後對其現金增資。
日期:2018-11-26
股票代號:6612
發言時間:2018-11-26 18:28:3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LHT Venture Limited 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7/11/26~107/11/2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以美金400萬元 購買 LHT Venture Limited 100% 股權。
2.取得後,現金增資 LHT Venture Limited 美金 135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LHT Venture Limited自然人股東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待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始得交易。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取得鑑價報告後由香港公司董事會決定。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40,050仟股
金額:美金535萬 (約新台幣165,288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授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46.05%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9.11%
營運資金:新台幣250,241 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LHT100%股權後,能間接持有大陸公司66.6%之股權,
以利本公司集團拓展中國大陸市場。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公告內容,需待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
,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