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騰輝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
股票代號:6672
發言時間:2023-05-04 14:05: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0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Ventec USA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92,25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1,8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1,8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3,6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6,08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0,570
5.計息方式:
依照每季末集團加權借款利率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日起,本金到期一次還清,可提前清償。
(2)日期:
依實際動撥日期算三年内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59,1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7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於舊約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過原資金貸與展期,
致產生資金貸與餘額重複計算之情形。非新增之資金
貸與,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