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安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定價及相關事宜
日期:2018-11-21
股票代號:6657
發言時間:2018-11-21 17:21: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係以選擇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且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之特定人為限,
本次應募人為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間並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數779千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現金增資得私募額度不超過壹仟萬股,於民國107年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總額上限新台幣壹億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公司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48.11元。
另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9.88元。
綜上所述,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不低於參考價格48.11元之八成為38.5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
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將容易礙於募資之時效性。
因此考量降低籌資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並授權董事會辦理,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11/21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48.1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8.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3年始得自由轉讓,
並依相關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
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