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對本公司董事長起訴事宜
股票代號:3609
發言時間:2023-03-21 19:49:1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陳睿謙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偵字第1270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先前擔任三一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際興業」)負責人時,
國際興業與其客戶簽訂汽車買賣合約,雙方因對合約條款認知不同,
國際興業客戶於民國111年6月提起民事訴訟。
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雙方各一部敗訴,
國際興業客戶請求當中新台幣1,895,250部分無理由駁回,
另國際興業與本公司董事長應連帶給付新台幣1,180,752元及利息,
雙方皆於法定期間提起上訴,判決尚未確定。
由於所涉金額不大,本公司亦非被告,故對於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
另前述國際興業客戶另行提起刑事告訴,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以涉嫌詐欺起訴,
經洽國際興業及本公司董事長表示本件實為單純民事糾紛,以詐欺起訴實難甘服,
於後續法院審理程序會據理力爭以求司法還其清白。
6.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