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幸福水泥 公告宜蘭縣政府裁處本公司東澳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2、24及62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0條之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
70萬元。
日期:2018-11-15
股票代號:1108
發言時間:2018-11-15 16:05:4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01
2.發生緣由:107年9月12日及9月13日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未許可
於前端增設乾燥設備及未設置自動監測設施,違反相關規定。
3.處理過程:
將於法定期限內(107年12月1日)依法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
罰鍰新台幣7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期限內辦理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設備增添變更,及完
成設置自動監測設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