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對以太彥向法院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案
之判決結果
股票代號:3642
公司名稱:駿熠電
發言時間:2023-03-09 21:06:5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被告:以太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以太彥」)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重訴字第703號
4.事實發生日:112/03/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要求以太彥限期返還83台系爭設備及積欠款項887萬4000元,經向法院提起
民事訴訟,該案件經臺灣臺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本案尚未處理完畢,對本公司財務及損益暫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