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補充公告)代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允拓材料貿易有限公司
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股票代號:6913
發言時間:2023-02-21 17: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吉安鴻呈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張家港保稅區允拓材料貿易有限公司係由60%持有之允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有之第三地區Linkupo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轉投資大陸公司。
吉安鴻呈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46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2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2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5,17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838
5.計息方式:
年利率4.185%
6.還款之:
(1)條件:
30天內償還。
(2)日期:
自實際貸放日起算30天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2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金貸與金額為RMB500萬元整,匯率換算為RMB/NTD:4.45
2.原112/2/21公告序號1之公告事實發生日誤植為112/2/20,特此公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