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致 代子公司AMC Holding Ltd.公告接獲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准予撤訴裁定書
日期:2023-01-19
股票代號:3585
發言時間:2023-01-19 13:18:3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薛承財
被告:AMC Holding Ltd.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蘇05民初1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發生原委
本公司之子公司AMC Holding Ltd. (以下簡稱AMC)與薛承財於107年5月起陸續簽署股
權轉讓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等相關交易文件,依協議將其持有之蘇州聯致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聯致)10%股權轉讓予薛承財指定受讓人徐曉,惟雙方於110
年10月間產生履約爭議,薛承財遂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中級法院)起訴請
求AMC繼續履行框架協議,而AMC則對薛承財提起反訴。
經訴訟外協商,AMC與薛承財已於112年1月13日簽訂和解協議,約定AMC應分期支付薛
承財和解金;薛承財應向中級法院撤回起訴,且應促使徐曉履行相關和解協議事項。
(2)裁定情形
中級法院於112年1月18日核發(2022)蘇05民初1號民事裁定書,准許原告(反訴被告)
薛承財撤回起訴、被告(反訴原告)AMC撤回反訴。
6.處理過程:
前開案件審理中,AMC與薛承財以達成和解為由共同向中級法院提出聲請撤回起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對本公司經營及財務方面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據和解協議約定,薛承財應安排徐曉持有的蘇州聯致科技10%股權以人民幣950萬元
的價格轉讓給AMC,並配合辦理相應的股權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