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九齊科技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18-11-07
股票代號:6494
發言時間:2018-11-07 17:24: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86,248,63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11/08~108/01/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2.00~3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第6屆107年度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自櫃檯買賣市場,於每股新台幣22至33元之
間,以新台幣1650萬元作為預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買回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股數
為50萬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壹、目的: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貳、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股票,其
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參、轉讓期間: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
讓予員工;若逾三年而未轉讓依法規註銷股份。
肆、受讓人之資格: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在職員工為限。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員
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
享有認購資格;兼職員工、約聘短期員工均不適用本辦法。
伍、轉讓之程序: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兼
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受
讓股份之權數;各次轉讓作業之股份數額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
定另行核定。
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柒、約定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
下四捨五入);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
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捌、轉讓後之權利義務: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
份相同。
玖、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相關稅捐仍應依法繳納
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壹拾、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
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第六屆107年度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
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至108年1月7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5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2.3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共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郭秋麗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九齊科技」或「該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爰經該公司
民國107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執行庫藏股議案。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於107年11月8日至
108年1月7日,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份500仟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
22.00~33.00元,惟考量股價波動情形,董事會訂定買回價格彈性條款:股價若跌破買回區
間價格下限,董事會仍決議繼續買回股份。該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規定,委託本證券承銷商評估其買回普通股股份價格區間之合理性。本證券承銷商業
已採用必要程序予以評估竣事,茲將其結果說明如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九齊科技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
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
不利之影響。
評估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 濬 智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