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編107年第1季之財務報告
日期:2018-06-07
股票代號:4806
發言時間:2018-06-07 18:29:5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6/0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昇華集團」)民國107年3月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
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
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
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
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昇華集團民國107年3月31日
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情事。
強調事項-期後事項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一(三)所述,昇華集團已於民國107年5月21日及
5月23日分別與地主重新簽訂補充協議書,將產權回復予地主名下,
地主並承諾歸還已收取之土地款,昇華集團已無付款之義務,
其資金水位應足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之營運需求,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係
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該等事項而修正核閱結論。
其他事項-前期由其他會計師核閱
昇華集團民國106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
並於民國106年5月5日出具無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韋月桂 金管證六字第098002330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曾友龍 金管證六字第0980023303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07/06/07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