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智寶 公告本公司降低對重要子公司持股累積達百分之十
日期:2018-11-06
股票代號:2375
發言時間:2018-11-06 18:32:32
說明:
1.重要子公司或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
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發生日期:107/11/06
發生原因: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凱美與帛漢進行股份轉換,即凱美增發新股予帛漢股東
以取得帛漢100%股權,致本公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當日持有凱美之股權比例將由59.845%
降為42.69%
方式:股份轉換
降低持股比例:17.155%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無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發生日期/對象/與本公司關係:107.11.06 /不適用/不適用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如上所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或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累積
降低持股比例:共降低17.155%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或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持股
比例:42.69%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塗勝傑會計師
(2)凱美與帛漢股份轉換之換股比率尚屬合理,凱美增發新股予帛漢股東致本公司
持有凱美之股權稀釋,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1)勝傑會計師事務所塗勝傑會計師
(2)對本公司之股東權益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6
16.董事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