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芯鼎 (更正)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
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日期:2022-10-13
股票代號:6695
發言時間:2022-10-13 15:01:4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13
2.公司名稱: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94,730,000元,發
行普通股9,47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1年09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47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10%,計94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外,其餘8,525,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與本公司108年6月21日
股東會之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供推薦證券商辦理上市前
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三項原股東按原有比例儘先認份之限制。
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
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
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33.45元(競價拍賣
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
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
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40.14元(更正)
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年10月17日至111年10月19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1年10月25日至111年10月27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1年10月26日~111年10月28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年10月26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年10月28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年10月31日~111年11月2日。
(7)增資基準日:111年11月2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