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合聚晶 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期:2022-09-22
股票代號:6927
發言時間:2022-09-22 17:00: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2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私募對象: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
目前已初步洽定應募人為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元
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
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3,291,402股額度內。
(五)得私募額度:
13,291,402股之額度內,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一次辦理。
(六)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七)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以不超過13,291,402股(每股面額10元)額度內,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本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
成效益如下:
1.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2.預計達成效益: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並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
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
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
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十)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十一)參考價格: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
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
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各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