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電 聯華電子對於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刑事起訴書之聲明
日期:2018-11-02
股票代號:2303
發言時間:2018-11-02 06:58:3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United States v.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et al.,
CR 18 465 (LHK/SVK)
United States v.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et al.,
18 CV 06643
4.事實發生日:107/11/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書指控本公司與若干員工共謀竊取美光公司
之營業秘密。
6.處理過程:詳第8及第9點說明。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捍衛本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對於美西時間2018年11月1日解封之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書,
聲明如下。
該起訴書指稱,聯華電子與其若干員工於2015年共謀竊取美光公司的營業秘密,
並利用此一資訊為與聯華電子簽訂有技術合作協議的中國大陸公司福建晉華公司
進行技術研發並移轉。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上與先前美光公司對聯華電子提起
民事訴訟所主張的內容是相同的。聯華電子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
先通知聯華電子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表示遺憾。
聯華電子是臺灣半導體產業的領導公司之一,持續研發積體電路及其他技術近四十
年。聯華電子不僅投注無數資源進行相關技術的研究發展,並且在世界各地擁有數
以千計有效的技術專利佈局。對於任何聯華電子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華電子都
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回應該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