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士科技 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10月30日至11月30
日)
日期:2018-10-30
股票代號:4923
發言時間:2018-10-30 09:58: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30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
於107年10月8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自107年10月30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
納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銀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作業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數,撥入其提供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