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精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股票代號:3508
發言時間:2022-07-14 16:53:4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位元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集團間之子公司資金貸與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3,6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7,35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35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保證票據
(2)價值(仟元):37,356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87,62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1.5%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
(2)日期:
於資金撥貸後,不超過一個月期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3,35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