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期:2018-10-25
股票代號:2439
發言時間:2018-10-25 19:47: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4,000仟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
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原則」(下稱「承銷商自律規則」)
第六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
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暫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110元
至190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
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
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上開每股價格區間內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即4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4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即3,2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
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東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償還銀行借款以減少利息支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
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