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王道銀行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甲種可轉換特別股發行
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及存儲價款銀
行資訊)
日期:2018-10-24
股票代號:2897
發言時間:2018-10-24 17:22: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10/24
2.發行股數:發行甲種可轉換特別股(以下簡稱「本特別
股」)3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於訂價日另行公告
6.員工認股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數10%,計
30,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數80%,
計240,0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提撥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股
數10%,計30,000,000股,以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
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行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
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到期日:本特別股無到期日。
(2)股息:本特別股年利率以定價基準日之五年期IRS
利率+固定加碼利率【3.05%~4.05%】,按每股發行價
格計算,又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六個月
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六個月重設。利率重設定
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
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
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TAIFXIRS」
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
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
報價,則由本行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股息發放:本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
稅款及彌補累積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
度得分派之股息。本行對於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
主裁量權,倘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
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行資本適足率
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
考量,本行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
得異議。本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
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本特
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
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
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當
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所分配股息將認列於股利憑
單。
(4)超額股利分配:本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率
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
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本特別股收回:本行得於發行屆滿五年六個月之
次日起,於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
格,以公告及信函發給本特別股股東一份三十日期滿
之「特別股收回通知書」,收回全部或一部分之特別
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開各種發行條件之權
利義務。於本特別股收回當年度,如本行股東會決議
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
發行日數計算。
(6)剩餘財產分配:本特別股股東分派本行剩餘財產
之順序,除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
」規定,銀行發生經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
理、清算時,本特別股股東之清償順位與普通股股東
相同外,本特別股分派本行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
通股股東,且與本行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
順序相同,惟次於第二類資本工具之持有人、存款人
及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7)表決權及選舉權:本特別股股東無表決權及選舉
權,但於特別股股東會或涉及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
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股
東會有表決權。
(8)轉換普通股:本行發行之本特別股自發行之日起
算一年內不得轉換。屆滿一年之次日起,可轉換特別
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
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
轉換比例為1:1)。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
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本特別股轉換年度股息之
發放,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
計算,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
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及之
後年度之股利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
之分派。
(9)本行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本特別股股東與普
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認股權。
(10)轉換期間:詳訂價版之公開說明書。
(11)請求轉換程序:詳訂價版之公開說明書。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大營運規模及增加資本適足
率。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11/11
13.最後過戶日:107/11/0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1/0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1/11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
107/11/14~107/11/20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7/11/22~107/11/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10/24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元大商業銀行瑞光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
300,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
10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5566號函申報生效在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