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8104
發言時間:2022-06-23 13:51:5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葉垂景
董事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鼎章
董事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慰芬
董事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潘燕民
董事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珊
董事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保城
獨立董事 林祖嘉
獨立董事 吳至知
獨立董事 佟韻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範圍或
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楊慰芬
董事:潘燕民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慰芬董事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潘燕民董事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兼總經理代表。
昆山滬錸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昆山昆錸貿易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經濟開發區揚子江南路9號。
昆山滬錸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綜合保稅區出口大道88號。
昆山昆錸貿易有限公司:昆山市昆山開發區滬萊路1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太陽能模組製造銷售。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導電玻璃生產。
昆山滬錸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顯示屏材料生產、光盤製造銷售。
昆山昆錸貿易有限公司:光盤、電子材料及產品貿易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