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飛寶企業 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催繳公告-更正
日期:2018-10-17
股票代號:4413
發言時間:2018-10-17 16:38:5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16
2.公司名稱:飛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07/10/15截止,惟有
部份原股東於繳款期限截止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三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三項辦理,
自107/10/17~107/11/16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分
行繳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
號撥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措施,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
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