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琪瑪 針對107年10月4日商業周刊1612期之報導做說明
日期:2018-10-04
股票代號:4721
發言時間:2018-10-04 16:39: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04
2.公司名稱: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商業周刊1612期
6.報導內容:(1)自駕+電池4大題材挹注台廠獲利....美琪瑪預估2018年 EPS 3.75元。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訊息皆為媒體自行臆測報導,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此類訊息,
本公司所有財務訊息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