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泰茂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或國外可轉換公司債
日期:2022-03-24
股票代號:2230
發言時間:2022-03-24 18:17:5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內或國外可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擬於總發行金額美金壹仟萬元範圍內,依發行市場規定發行。
5.每張面額:依發行市場規定發行。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發行期間:不適用
8.發行利率:不適用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公司債務、尋求轉投資機會或其他因應公司
未來發展用途。
11.承銷方式:待定
12.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6.簽證機構:待定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
轉換辦法、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修訂,或因應主客
觀環境需修訂、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配合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相關發行作業,本次轉換公司債俟呈報
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決定訂價基準日及與主辦
承銷商共同議定轉換價格,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
次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3)如前述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