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康和證 公告原告黃O惠等2人對本公司及前營業員林O薰提起刑事附
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事件,判決本公司第一審全部勝訴。
日期:2022-03-22
股票代號:6016
發言時間:2022-03-22 17:07:2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黃O惠、林O樑
被告:本公司及前營業員林O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訴字第566號
4.事實發生日:111/03/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等人稱本公司前營業員林O薰意圖為己之不法利益,未
依照原告等人委託進行股票買賣,案經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認前營業員違反背信罪提
起公訴並為有罪確定判決。原告等人認前營業員於犯罪行為時為本公司營業員,故向
本公司及前營業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本公司及前營業員連帶負損害賠償責
任。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第一審全部勝訴。
6.處理過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全部勝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訴訟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