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雃博 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日期:2018-09-27
股票代號:4106
發言時間:2018-09-27 18:00: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應募人之選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
且依本公司107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私募對象之選擇方式及目的,應募人為策略性
投資人。目前已規劃洽定之應募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政府關係個體
中華開發優勢基金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擬辦理17,526,000股
5.得私募額度: 3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考量其有限制轉讓之情形,擬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
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以107年9月27日為定價基準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本公司以定價日前一營業日計算基準價格為26.00元。
B.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25.10元。
(2)依前述兩基準價格孰高之股價為參考價格,故選擇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普通股
之收盤價26.00元為本次私募訂價之參考價。
(3)實際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22.10元,經核算佔基準計算價格之85%。
(4)上述定價方式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價格亦參考市價訂定,故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設立海外據點、投資海外公司;研發新產品、購買及投資取得新技術、新產品。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應募
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可強化股東陣容,連結更多的資源及網
絡,有助於公司未來的營運成長及擴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09/27
11.參考價格:26.0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2.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
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
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民國107年9月27日至107年10月11日止。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07年10月11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未來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
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經繳款期屆滿後,如實收股款達九成以上,本
次私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第一次發行已收足股款,不再另開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