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由田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18-09-26
股票代號:3455
發言時間:2018-09-26 16:55: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66,343,82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09/27~107/11/2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說明:
1.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買回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166,343,823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7年9月27日至107年11月26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至7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之價
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2.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之4.8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210,000,000
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00%,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依「上市上櫃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規定,本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若本案業經董事會同意通過,擬出具之聲明書
內
容詳如附件三。
3.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出具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內容詳如附
件
四。
4.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6項之規定,公司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
所
買回其股份者,其依公司法第369條之1規定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
其
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在本公司買回股份期間內,不得賣出。
5.本次買回股份之執行層級、每日執行買回之數量及價格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7年9月26日第6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8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0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鄒嘉駿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一、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以每股40~7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3,000,000股,對該
公
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
之
影響並不重大。
二、本會計師認為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摘錄自會計師買
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