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桓達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期:2018-09-25
股票代號:4549
發言時間:2018-09-25 18:47:3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49,569,68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09/26~107/11/2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0~1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明: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頒行之「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擬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轉讓
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49,570仟元,本次預訂買回金額上限60,000仟
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9月26日至107年11月25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至120元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截至107年6月30日已發行
40,389,224股)。
9.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詳附件二。
10.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應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聲明書內容請詳附件三。
11.本次買回股份案申報需委由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
意見,已委託富邦證券辦理,請詳附件四。
12.本次買回股份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之。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
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
辦理。
2.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
在外普通股相同。
3.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4.凡於認股基準日在職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
十之海內外子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5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5.員工得認購股數:董事會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工作績效表現優異者等標準,訂定員工
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6.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6.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6.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6.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7.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8.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9.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得依公司法第167-3條規定,限制員工在二年內不得轉讓。
10.本辦法之制定及修正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
11.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通過,自107年9月26日起至107年11月25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4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5.57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