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正淩精工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日期:2018-09-18
股票代號:8147
發言時間:2018-09-18 14:18:4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8/0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7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
(2)已依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決行,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
(3)修訂後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
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私募),扣除「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
藏股」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時,則其金額為零。公司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
,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
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
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條款皆無變動,與107/08/08公告內容相同。
修正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